十六年

攝於二月小樽的雪祭

唔覺唔覺與老公一起已經十六年了,今日是我們拍拖踏入第十七個年頭。以我性格何解會對他容忍度那麼高?我想是因為挑戰性很高吧!什麼挑戰性?我的分析如下:
  1. 老公以前不苟言笑,還有點兇巴巴的,我最鍾意這樣的男子,可以讓我逗他開心。由不愛笑的人變成一個笑口常開的人,不是很有趣嗎?
  2. 在學術知識上,他總比我強。自我中學開始就喜歡與讀書很好的男孩子交往,可能我數學不好,他們總肯幫我和教我,從此就種下了一個擇偶條件﹣讀書好,肌肉男不是我杯茶。難怪外公以前笑他壞鬼書生。
  3. 改變﹣由聲大夾惡到現在有點溫柔待人,哈哈!高難度動作!唯有信了耶穌的人才有這大改變。
  4. 自己不認輸的性格都造就了我與他一起吧。
  5. 當年中毒太深了,眼中好像只有他,沒有別人。還記得當時連教授也看不見,死未!
有冇想過離開他?說實話,我無時無刻都想著這個問題,因為我實在太愛自由了,特別結了婚之後,有點被困著的感覺。我想走去世界每一個角落、我想上山下海、我想看盡每一種動物……等。

但老公他所給予我的就是自由自在,不約束我的感覺,這感覺讓我又愛又恨。女人真的很麻煩!

這是2001年在長洲的合照,還與Bert, Alan一起同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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